惡法走入歷史!父債子不必還 18萬背債兒受惠

更新日期:2009/05/14 15:13 政治中心/台北報導

子女因為不懂法律,來不及拋棄已去世父母所遺留債務的惡夢,就快要成為過去式了!立法院13日初審通過《民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未來一旦三讀後,子女繼承遺產將採行「全面限定繼承」,而且這項修法還有機會溯及既往。

立法院司法委員會13日通過修正《民法》,民眾繼承改採全面限定繼承,讓上一代的債務不再由後代承擔,而且新法效力將溯及既往。

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表示,「繼承父親的債務,他就永不得超生,甚至有人為了這個事情去跳樓自殺的,我們看了很多這些可憐人,所以我們就修法。」國民黨立委吳清池則表示,「法務單位說,惡法亦法,你不能稱惡法亦法,惡法就要改。」

藍綠立委通通叫好,未來立法院如果順利三讀,可望有18萬背債兒受惠,未來民眾繼承的債務不會大於繼承財產。

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指出,「冤有頭債有主,而且本身銀行體系裡面,對於有一些應付未付帳款,或是有一些打成呆帳的這個部分,都有一些個人的資料,基本上他只要有一個專人來處理就夠了。」

立委樂得當好人,不過,銀行損失相當大,未來民眾要向銀行借貸,恐怕會因此越來越難,畢竟沒有擔保的借貸,可能沒有人敢把錢借出去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蔡又晴、陳明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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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段新聞、實在高興、雖然對我的一個好朋友來說、為時以晚。
可是很驕傲的看到、這才是台灣民主的表現。
這個立法的意義太重大了、
不只是父債、本來就不應該子還、
孩子接受父母的恩惠是應該的。
道德上、孩子們是有責任、
可是也要看孩子們的能力、不是嗎?
不但是父債不應子還、
孩子們在成年前、都不應該負擔起任何成年人的責任與義務。
可憐的一些孩子們、在成年前、要負擔、或是協助成年人的義務、
這是個嚴重的社會問題、東方社會甚至表揚孩子們的表現、
有時反而會引起負面的結果、
讓成年人忽略他們的責任、
讓孩子們自豪自己的行為、甚至無怨無悔的去做。
本末倒置、導致社會的沉淪、民主的不進步。
台灣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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